海纳百川》邱垂正与赖清德的论述不搭调?(朱骏)
陆委会主委邱垂正。(郭吉铨摄)
邱垂正7月4日指出,「赖清德总统在就职演说开头,即表示『依据中华民国宪政体制』,而这就包括《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增修条文,以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相关法规。政府未来也会据此处理两岸事务,立场从未改变。」并强调,「政府在两岸关系的立场一贯,将秉持着『四个坚持』、不卑不亢,坚定地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现状,而『两岸关系就是两岸关系』。」
5月20日赖清德一开头确实说了:「我将依据中华民国宪政体制,肩负起带领国家勇往前进的重责大任。」但又随即说了:「1996年的今天,台湾第一位民选总统宣誓就职,向国际社会传达,中华民国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主权在民。」
赖明显以1996年5月20日为今日之中华民国的断代起点,《中华民国宪法》、《宪法增修条文》至少7分之3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都在1996年5月20日之前就产生确立了,依照赖说话的理则,这些都是前朝的黄历了,赖心中的「依据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应该不包括这些部分才合理,他的「宪政体制」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事实上,赖说过「中华民国宪法是灾难」,耻于提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故,邱垂正7月4日的发言都与赖的发言对不上号,不是欺骗人民,就是暗指赖的就职演说是胡言乱语,予以纠正,但自己也瞎掰编造另一套说词。不论是哪一种情况, 自己也是说话没谱吧?
邱不至于忘记他们所谓的「四个坚持」之中有一条「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虽然这两个「国号」在事实基本面的本质只是中国内部之两个敌对政权的代表符号,但民进党在主观上要将「政权」上纲为「主权国家」,应为邱不能否认之事实吧?所以,既然固守「四个坚持」,那么,「依据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就是假货骗词,《宪法增修条文》以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自然也就被排除在外。邱存心欺骗愚弄大众,昭然若揭。
根据民进党政府的事实表现,对大陆表面上可说得上是「不亢不卑」,然而,这分虚矫的底气实际上是来自对美国的奴颜婢膝,倚美为强,令台湾以新时代的形式与内涵成为美国新时代的殖民地罢了。这是邱故意隐藏的本质一面,为的就是引导台湾人民接受偏颇扭曲的认知。
至于「两岸关系就是两岸关系」的说词,依民进党的逻辑,两岸是两个主权独立国家,「两岸关系」其实就是「两个主权独立国家的关系」,「两岸关系就是两岸关系」是隐藏式台独宣言的浓缩标语。邱故意以「两岸」遮掩心中的「两国」罢了,为的也是愚弄欺骗非坚决台独派的群众。若以此种立场及其派生的作为,侈言「坚定地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现状」,岂不是自以为聪明、不敢面对现实的讹言?看看近半年来两岸的情况,应不难认识理解其中的欺骗性吧!
就国台办此前批评梁文杰「两岸互不隶属」说法为贩卖「两国论」,邱垂正指出,「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对内代表最高,对外独立自主,且宪法条文内都未提及跟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有隶属关系,故两岸互不隶属既是客观事实,也是台海现状。」
世界上主权国家是有清楚具体的界定的,不是任由谁主观高兴就可任意指定的。「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必须要有普遍性,才能成立。巴勒斯坦能进入联合国,但迄今只有个位数国家承认其为国际法上真正的国家;何况,中华民国是进不了联合国的,连民进党的美国爸爸都不承认「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只有11个蕞尔小国承认「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此命题在国际政治圈没有普遍性,邱连这点常识都不具备?不是,是故意以主观构成与编造煽动台湾民众的情绪与错误认知,欲达到愚弄摆布的效果。
邱既然提到「依据中华民国宪政体制」,没有《中华民国宪法》就没有这个体制,依《中华民国宪法》,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当然不属于任何其他国家,但都隶属于「中国」应无疑义吧?目前两岸处于中国内部分裂状态而互不隶属,确实如此,在中国史上如同魏晋南北朝与五代十国的时代,但既然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证诸中国历史,迟早要面对统一的现实。因此,邱所说的「对内代表最高」只是说当下的「台湾内部」,不适用一个中国的两岸之间,不敢放眼未来,就是浑浑噩噩,得过且过,能骗就骗罢了!同时,一个把自己拴在美国人裤腰带上的政府,有什么资格谈「对外独立自主」?
民进党充满了台独的梦幻激情,迷惑台湾人民,为己构筑空前程度之贪腐的保护罩。不过,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作者为政大国发所博士)
※以上言论不代表旺中媒体集团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