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地4人被通报

(原标题:海南一地4人被通报)

日前,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原澄迈县红山农场场长王发让违规流转集体土地问题。

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王发让利用担任澄迈县红山农场场长职务便利,将红山农场部分国有土地无限期租赁给特定关系人,损害集体利益。此外,王发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王发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澄迈县金江镇五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应国坐收坐支集体收入问题。

2020年至2022年,李应国担任集体资金出资成立的澄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期间,坐收坐支集体收入39.05万元。2023年12月,李应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澄迈县文儒镇文丰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世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9年12月,王世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4.19万元用于个人经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2月,王世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澄迈县文儒镇石浮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委员王泽森违规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王泽森利用担任集体资金出资成立的海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该公司资金共计10万元归个人使用。2023年11月,王泽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清廉海南网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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