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女下士「賤賣」國家機密 今移審法院裁定羈押

原隶属海巡署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负责屏东海岸港口巡查、安检的吴姓女下士,去年11月至12月期间,涉嫌为大陆地区刺探、收集国家机密文件,收取约7.3万元报酬,违反贪污、国安法等重罪,上月5日遭海巡署免职,今天全案桥头地检署侦结起诉,移审桥头地方法院,经晚间承审法官讯问后,裁定羁押处分。

海巡署表示,吴去年底向叶姓同僚刺探敏感性公务机密资料,经内部检举后,海巡署指派政风室内部调查,将吴相关不法事证,主动函送桥检侦办。

桥检获报后,承办检察官周韦志指挥检调,调阅吴银行交易入金纪录、通讯LINE截图、手机内垃圾桶照片结果表等多项资料,且吴经检向法院声押获准后,吴坦承违背职务以LINE将国防以外机密传送给王姓大陆籍人士,分别获取1万9577元、3万4530元及1万9421元等对价报酬,并转换成泰达币方式存于虚拟钱包中。

吴尝到甜头后,不仅继续翻拍关键设施相关资料,并为赚取50万元介绍费,替陆方收集 「外离岛防卫计划」、「基础设施整合防护计划」等国防机密情资,吴私下以LINE传讯刺探叶姓同僚,要求叶提供关键基础设施的图资、文件,遭叶拒绝。

检方今天依吴触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络罪、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泄漏罪、交付公务上应秘密文书电磁纪录罪及刑法公务员泄漏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秘密之消息等罪嫌,向桥头地院提起公诉。

桥头地方法院指出,依据吴起诉案卷内相关事证,认吴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属刑事诉讼法规定重罪,又被告涉案情节并非轻微、日后刑责不短且涉嫌向大陆地区人员泄密,足认有逃亡之虞,且吴无法提出足供担保保证金,为确保日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认有羁押必要,因此,裁定羁押处分。

桥头地检署检察官周韦志侦办海巡署吴姓女下士贪污案,全案今天侦结起诉,吴女晚间被桥头地方法院裁定羁押处分。记者古和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