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申报的文化遗产来自日本#——这次的笑话可是一炮双响呀!
本文作者: 春梅狐狸
果然,每天都能发现更好笑的世界!今天这条更是一炮双响,成双的愚蠢、成倍的欢乐啊!
事情起因是“环球时报”转载韩国媒体关于一个名为“银质梨花瓶”的文物被取消登记——
△ 微博截图
这个报道本身就有笑点,因为“环球时报”把“李花”错译成了“梨花”。
也可能不是翻译的错误,因为这个瓶子是有官方中文名的,叫“銀製李花文花甁”,就挂在韩国文化遗产的官方网站上。所以,也许,可能,“环球时报”也不认识中文?
△ 韩国国家文化遗产门户网站截图
连名字都翻译错了,这个事件本身的报道错误就可想而知了。
很显然,国内媒体把这件事的舆论导向营造为——
※ 韩国抢了日本的文物
※ 韩国抢注外国文物翻车了
※ 韩国申遗失败了
……可惜,以上都跟这件事没半毛钱关系!
A国可以拥有B国的文物吗?合法交流都是可以!只有非法出口和转让是不被允许的,但实际上也没啥效用,这点在《》里就已经提过了,否则我国流失的文物早就要回来了。很多本身具有交易属性的物件,在历史上从一国流转到另一个国家,更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其文物价值本身就是这种流转性,比如日本正仓院里的大量中国文物。
△ 正仓院中的金银平文琴和新罗琴
韩国新闻里说,这家小林店据说也给王室供货,也就是说,出现在古宫收藏里可能是正常的。所以这个瓶子的根本问题就不在于它是否“来自日本”,是“环球时报”故意模糊了它被取消的原因,也可能单纯是照抄了韩国媒体的标题,但忽略了媒体报道的受众和语境差异。
要知道它取消的原因,我们就得知道它究竟是一件什么样的文物?当年为什么被会入选?
首先,这件“銀製李花文花甁”属于“登录文化财”,编号453。韩国真的比较小,所以他们会进行编号,截止到2020年总共也就编到891。被取消的就是这个登记,而不是什么“申遗”。
△ 微博截图
我发现,中国网友真的很关心“韩国申遗”,但似乎对“中国申遗”和“申遗”反而都不怎么关心。
比如之前《》里举例的,错将中国已经申遗成功多年的项目当作没申遗过而进行维权,原因就是因为韩国申遗了类似项目,仿佛韩国不做点什么他们永远也想不起来真正在保护文化的人已经做了多少(然后又马上忘了),网上天天苦大仇深。
这个就更离谱了!申遗一般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瓶子你看它有形不,它是个物质啊!其他世界遗产就更不符合了,它不是自然遗产吧,至于文化遗产,我国的都是长城、莫高窟、平遥古城这种,谁家申个瓶子啊?结果几乎所有的报道,都内容错误报道为韩国在拿一个日本瓶子“申遗”然后失败了,搞得我都不知道究竟是谁出丑了。
△ 网络截图
△ 微博截图
这个瓶子被取消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当年韩国专家鉴定错了,以为是个文物结果顶多就是个古董。
2009年时,韩国专家认为这是李王职美术品制作所出品的,是一件大韩帝国时期的王室用品(当时鉴定是1910年)。但现在现在发现只是一件日本工艺作坊的产品,大概算个古董(按照报道这家店是19世纪中-1943年在东京营业)。发现的原因和鉴定的理由是,这个商品人家打了“小林”商标了。
△ 은제이화문화병 (銀製李花文花甁)
这个笑话说白了就是,故宫收藏了个康熙官窑瓷器,摆了十几年后翻开底部一瞧,写着民国X年仿……好笑!愚蠢!
由此我还疑惑一些网友和媒体没关注到的问题,比如李王职美术品制作所的制作水平是不是很拉胯?以至于皇家和民间的东西都这么容易混淆。还有,韩国专家们水平到底是有多低,低到鉴定东西都不翻看底部,买衣服还看个水洗标呢,韩国媒体的说法是当年专家竟然只是因为上面的花就觉得是个王室品了。
△ 은제이화문화병 (銀製李花文花甁)
这李花可能是韩国专家唯一的底气了,环球时报还给翻译成了梨花。真是好笑的现实配上愚蠢的报道,等于成倍的哈哈哈哈~~
此外,瓶子原本所属的“登录文化财”其实也不是什么很高级别的文化资产。
按照韩国《文化财保护法》,大约可以分成几个级别,一个大类是“指定文化财”,可分为“国家指定文化财”、“市道指定文化财”和“文化财资料”三级,而“指定文化财”以外但又觉得有纪念和保存价值的经过审议也可以登录,这就是“登录文化财”,也就是这个瓶子原本所处的位置,它本身是一件非指定文化财。
韩国法律对于“登录文化财”这样的非指定文化财的保护力度也很弱。由于这个项目启动的比较晚,有的建筑还没来得及被登录就已经被拆除,有的是进入名单后依然被拆空。
△ 被拆空的377号登录文化财
△ 被拆除的剧院
所以,按照我们的理解,这瓶子即便没被取消登录,本身也可能很难算一件大众认知的文物。
韩国对于“指定文化财”一般要求历史在百年以上,这使得“登录文化财”主要是朝鲜半岛日据时代留下来的。由此,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韩国媒体要用“原来是日本制造”作为标题呢?就是因为本身的鉴定主张是大韩帝国,对于韩国人来说有这样一个认知前提,并且也了解大韩帝国的历史,这件东西是日本造就会变得格外讽刺。
△ 网络截图
从这些背景内容参考,我个人给国内媒体报道提三个报道角度——
角度一:从同为当年日本罪行受害国的角度,讨论时代印记;
角度二:从近代遗存保护的角度,讨论目前还未进入法律范畴的“未来文物”保护问题;
角度三:从文物鉴定角度,讨论博物馆内被拨乱反正或有争议如何进一步鉴定的藏品。
当然,也可以不报道,毕竟我觉得这真不算个大瓜。但报道的话,好歹媒体要像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样子吧,别对着笑话闹笑话,闹出个一炮双响的效果来……这样下去,我觉得我快成笑话区作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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