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暑假都帮照顾女童!干爹没忍住欲望乱摸 这下栽了

一名女童在寒暑假时被邻居伯伯猥亵,遭触摸胸部及下体。(示意图/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女童在就读国小五年级时遭到王姓邻居伯伯摸胸部及下体,未料伯伯食髓知味,往后的寒暑假期间都会趁照顾女童时猥亵对方。苗栗地院审结,依王男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及强制性交罪,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王男为A女的邻居,从A女读幼稚园时就互相熟识,2019年暑假期间,当时A女正准备升小学六年级,王男每天都会到A女的租屋处照顾A女,但王男趁机对A女伸咸猪手,抚摸A女的胸部及下体。

隔年寒假期间,王男再度利用接送A女返回租屋处的机会,隔着衣服触摸A女的胸部及下体,多达10次,同年暑假变本加厉,在租屋处强行脱下A女的外裤及内裤,以手指侵犯A女1次,全案经由苗栗地检署侦结起诉。

对此,王男接受侦讯时,坦承对A女作出该些行为,但否认做出强制性交行为,称是A女拉他的手去碰胸部,若他不照做,A女就会生气,他绝无违反A女意愿,只是单纯与A女嬉闹而已。

苗栗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A女证述王男未经同意触摸胸部、下体等情节前后一致,且王男与A女为长辈与晚辈的关系,自A女年幼时开始照顾A女,是A女的干爹,依据一般人伦互动关系,实在难认A女有与王男性交或猥亵的动机与意愿,故王男的行为明显违反A女意愿。酌情后,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共11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10月;又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8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