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诊所丢棉被+草席...收1500元 清洁队员贪污判1年半
▲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台北市府环保局1名陈姓清洁队员去年(2023年)收取林姓医师1500元后,帮忙清运林未用专用垃圾袋打包的杂物,事发后,陈男认错并退钱给林男,台北地院审结,今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轻判陈男1年6月徒刑、缓刑4年,须支付公库5万元,林男被依违背职务行贿罪判刑4月、缓刑3年,须支付公库3万元,2人均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在北市万华区经营诊所的林男,去年3月间将住家与诊所不要的杂物,堆放在诊所外的人行道上,当时担任万华区清洁队队员兼驾驶的陈男,依上级指示开资源回收车到场执行路霸清除作业,把可供回收的纸箱、电扇等物搬上车。
至于没以专用垃圾袋打包的棉被、草席等废弃物,陈男走进林男的诊所告知依规定须自行清运,结果林男当场塞1500元给陈男,拜托他帮忙载走,陈男推辞几次后仍收下,并把这些垃圾运到废弃物转运站。
事发后,陈男认错并将1500元退还林男,检方起诉2人各涉犯违背职务收贿、行贿罪嫌,建请法官审酌陈男自白犯罪、所得贿款未超过台币5万元,依法减刑并从轻量刑。
北院审理后,今依法定刑可判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的违背职务收贿罪,减刑轻判陈男1年6月徒刑、缓刑4年须支付公库5万元,并褫夺公权1年,另依法定刑可判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的违背职务交付贿赂罪,轻判林男4月徒刑、缓刑3年须支付公库3万元,同样褫夺公权1年,林男还须被没收犯罪所得1500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