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河南省重要信息系统识别指南(第一版)》
为落实《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全省重要信息系统识别、认定等工作,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编制了《河南省重要信息系统识别指南(第一版)》。
《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未列入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信息系统加强保护。重要信息系统的范围和识别指南由省网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制定。省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认定规则,根据认定规则识别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通知网络运营者,并向省网信、公安部门报送识别结果。
附件: 1.河南省重要信息系统识别指南
(第一版)
2.重要业务识别参考
3.重要信息系统登记表
4.重要信息系统认定通知书
5.重要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
来源:河南省委网信办
审核:杨旸 校对:王远 编辑:李树娴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投稿(zpwl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