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月收20万帐面却负5千 士林高中校长认「督导不周」

市议员应晓薇怀疑校长和学务主任夫妻3人操控合作社,把学生当肥羊宰,让士林国中蒙尘。(图/本刊摄影组)

台北市士林国中合作社长期贩售炸鸡块、含糖饮料,每月营收20万,与教育部颁定之「校园饮品及点心贩售范围」背道而驰,也让「禁垃圾食物进校园」走回头路,市议员应晓薇质疑校长与学务主任夫妻是利益共同体,合作社营收俨然成为学校黑帐小金库,而校方遭调查时却称「帐册不见」,且帐面上负5千元,日前校长林凯琼也否认有中饱私囊,坦言「督导不周,该承担就承担」。

吹哨者表示,由于合作社贩售鸡块太出名,还有其他学校慕名而来,校方更将本来位在地下室的合作社搬到1楼家政教室,如遇上稽查,就以「教职员合作社」为说词。曾有位老师担任合作社委员,在开会时表示贩售鸡块、含糖饮料是公然违法,马上遭挞伐,最后该名老师黯然离职,吹哨者看不下去高层继续乱搞发财,挺身而出控诉,也忧心自己成为校园霸凌受害者。

教育部颁定「校园饮品及点心贩售范围」,一份点心热量应在250大卡以内,但100公克的炸鸡块热量就有213大卡。(示意图/翻摄好市多网站)

本刊调查,2017年10月曾有立委提出「学校卫生法」24条之一修正法案,有鉴于当时国小国中过重及肥胖比率占28.7%、29.2%,胖弟胖妹多,立委提议中小学全面禁售高盐、高油、高脂、含反式脂肪的食物,以及含糖饮料,从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阶,当时引起热议。回溯最早以前的学校合作社,贩售甜咸面包、零嘴洋芋片、汽水等各式饮品、冰棒等,随着时代演进,「禁垃圾食物进校园」意识擡头加上教育部订出「校园饮品及点心贩售范围」,商品限制多,一度让合作社无法经营。

违法事件曝光后,校方表示合作社部分资料已遗失,也坦承未与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约。(图/议员应晓薇提供)

依照教育部颁定之「校园饮品及点心贩售范围」,国民中小学学校午餐供应之饮品及点心食品,一份热量应在250大卡以下,饮品指的是百分之百果(蔬菜)汁、鲜乳、保久乳、豆浆、优酪乳、包装饮用水及矿泉水等7种液态食品;点心指的是用于补充正餐之不足,「热量较正餐为少,具有补充营养及矫正偏食之功用」。

其中,饮品和点心的脂肪、糖、油等含量,以一份250大卡规定来说,脂肪含量应在30﹪以下、钠含量应在400毫克以下、校园烘焙食品(面包、饼、米制品)油及糖所提供热量总和不得超过总热量40﹪等等。简单来说,炸鸡块、披萨以及含糖茶饮、发酵乳饮品、爱玉、布丁、非100%果蔬汁等都不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