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逃美副市長李傳良 千餘戶房產遭法院沒收

外逃美国的黑龙江省鸡西市前副市长李传良,大陆法院发公告指出,李传良案涉贪腐案资产超人民币31亿元,房产达1,021处。(图/取自微博)

外逃美国的黑龙江省鸡西市前副市长李传良,近日遭大陆法院就其贪腐案发公告,指其涉贪腐案资产超过人民币31亿元(约新台币139.5亿元)、房产达1,021处,目前已被申请没收查封。

李传良于2017年已辞去所有公职,之后于2020年被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巨额国有资金、受贿以及长期搞钱色交易受查。李传良为躲避调查,已外逃到美国。

据澎湃新闻报导,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过人民币31亿元,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装置等。

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亿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装置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有证据证明前述在境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属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依法应予以追缴。依照大陆《刑事诉讼法》第298条之规定,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