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警7日起连3天取缔酒后驾车专案 吁驾驶勿心存侥幸

▲恒春警分局7日起执行3天酒驾大执法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为遏止酒驾行为、防制酒驾肇事,恒春分局于今(7)日起至9日执行3天取缔酒驾专案勤务,加强执法强度与密度,保障民众的用路安全。

恒春警分局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驾驶汽机车经检测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机车驾驶人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锾,汽车驾驶人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罚锾,并均当场移置保管该汽机车及吊扣其驾驶执照一年至二年;附载未满十二岁儿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伤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若拒绝接受酒测,处新台币十八万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该汽机车、吊销其驾驶执照。

恒春警方呼吁驾驶们切勿存侥幸心理,喝酒后千万别上路,应请亲友接送或是搭乘计程车,警方持续加强取缔酒驾,也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危害自己与他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