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集团与宏安地产宣布延发股份出售通函

观点网讯:6月4日,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宏安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关于出售待售股份及转让待售贷款的通函将进一步延迟至6月21日或之前发送予股东。此前,双方原计划在6月4日或之前发出相关通函。

公告指出,延迟原因在于宏安及宏安地产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包括物业估值报告、债务声明及营运资金充足声明在内的资料。最后截止日期亦根据情况可能延长至7月10日或7月31日,取决于是否在6月19日或之前取得银行同意。

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获得银行同意。宏安地产预计将在6月19日或之前获得银行同意,并将最后截止日期延长至7月31日或双方书面协定的更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