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资讯上柜案 通过

柜买中心董事会通过如下:

1.为完善店头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场从业人员管理机制,增订「杠杆交易商经营杠杆保证金契约交易业务规则」第54条之1及「证券商营业处所经营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业务规则」第55条之1规定。

2.为配合主管机关「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推动设置公司治理主管之时程,及因应上柜审查实务所需,修正「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审查准则」、「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审查准则第十条第一项各款不宜上柜规定之具体认定标准」及「外国有价证券柜台买卖审查准则」等相关规定。

3.宏碁资讯服务公司股票上柜申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