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首利13日起恢复信用交易 另有七档遭取消

证交所指出,依据「有价证券得为融资融券标准」第4条、「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第22条及第23条规定,审核上市公司(不含资本额100亿元以上及金融保险业)公告并申报之111年度财务报告每股净值资料,符合暂停与恢复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调整名单如下:

1.每股净值低于票面,应暂停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共有七种:泰丰(2102)、丽台(2465)、东森(2614)、晟钛(3229)、台端(3432)、光丽-KY(6431)、ABC-KY。

2.每股净值回复至票面以上,应恢复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共有两种:宏远、首利。

3.每股净值回复至票面以上,应恢复融资融券交易,惟前已因列为变更交易方法而暂停融资融券交易,爰继续暂停者共有两种:三洋实业(1472)、科风(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