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陆军542旅旅长沈威志、副旅长何江忠遭惩戒

▲陆军542旅前少将旅长沈威志(《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震惊社会的陆军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件,陆军542旅前少将旅长沈威志等18名官士兵遭检方起诉,并陆续判刑确定,沈威志最后获得无罪确定。但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17日做出最新惩处结果,将542旅前上校副旅长何江忠降贰级改叙,另外沈威志与269旅前少将旅长杨方汉均被申诫乙次。

洪仲丘案发生2013年7月4日,洪在退伍前2天死亡,由于死者生前遭欺凌、虐待,引发社会舆论关注。最后查出,他在6月底退伍前,因携带具备拍照功能之行动电话进入军营,被指控违反军队资讯安全保密规定,经过士官奖惩评议委员会(士评会)决议,函送桃园市杨梅区机步269旅高山顶营区,实施禁闭室「悔过」处分。7月3日室外温度达红旗警戒,洪员体重98公斤、身高体重指数过高时,禁闭单位仍执行操练,造成洪员中暑、热衰竭,引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而死。

案发后桃园地检署介入调查,并对陆军542旅前少将旅长沈威志、前上校副旅长何江忠等18名官士兵提起公诉。案经一审、二审、更审三度审理后,被告均陆续遭判刑确定。其中沈威志部分,一审被以刑法「公务员假借职上权力私行拘禁罪」,一审判刑6月,二审、更审均改判无罪,于今年1月无罪确定。另外何江忠部分,一审判刑6月,二审改重判3年,更审则改判1年6月、缓刑2年,就此确定。

刑责部分确定后,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也针对行政责任部分进行究责,并于17日做出惩戒结果,决定将何江忠降贰级改叙,另外沈威志与269旅前少将旅长杨方汉均被申诫乙次。

公惩会指出,何江忠之行为除触犯刑罚法律外,并有违《公务员服务法》第5条、第6条所定,公务员应谨慎、不得利用职务上之机会,加损害于人之旨。另外何江忠之行为,导致公众丧失对军事单位执行职务之信赖,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惩戒之必要。

至于沈威志部分,公惩会认为他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条、第5条及第7条所定,公务员应依法律命令所定,执行其职务、公务员应谨慎及公务员执行职务,应力求切实之旨。其违失行为将导致公众丧失对军事单位执行职务之信赖,为维护公务纪律,自有惩戒之必要。但审酌《国军资通安全奖惩规定》对于义务役士官得否施以禁闭(悔过)处分一节,规范颇有疑虑,并造成各单位对相关法条文义产生普遍性之误解,误导所属下级旅部单位;另外沈威志当时虽批准签呈,但加注意见,事后也主动询问禁闭结果。公惩会衡量后,认应记申诫乙次。

而269旅前少将旅长杨方汉虽未有刑责,但公惩会认为269旅设置之禁闭(悔过)室收训作业程序审查流于形式,未能落实督导、辅导,肇生洪仲丘死亡案,有督导所属人员不周之疏失,也予以记申诫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