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疫苗增购1万剂 扩大接种对象「这族群」先打

(示意图/达志影像)

疾管署发言人罗一钧说明,猴痘专家会议决议扩大提供「近6个月内曾有高风险性行为者」接种1剂疫苗。(疾管署提供)

疾病管制署1日公布,国内首度出现猴痘本土个案,分别为新竹县40多岁男性和高雄市20多岁男性。疾管署昨天(2)下午召开猴痘专家会议,决议扩大提供「近6个月内曾有高风险性行为者」接种1剂;目前国内已取得1100剂疫苗,可供3300到5000人接种,并将追加购1万剂。

疾管署发言人罗一钧说明,为扩大社区防疫防火墙,专家决议扩大猴痘疫苗适用对象,共有3类。首先是实验室人员,原本仅限操作猴痘病毒的人员,本次扩大为「正痘病毒属」的实验室操作人员;第二是和确诊者有性接触者,如尚未接种猴痘疫苗,可于健康监测期满后接种;第三是「6个月内曾有高风险性行为者」,例如多重性伴侣、性交易服务者、于营业场所发生性行为者、性病患者等,是本次重点新增对象。

罗一钧指出,为了将疫苗做更有效运用,针对18岁以上族群可采「皮内注射」方式,所需剂量为「皮下注射」的5分之1;目前我国已取得1100剂猴痘疫苗,估算可供3300到5000人接种。但若有严重免疫不全者或蟹足肿病史者,不适用皮内注射,仍应采取皮下注射。

疾管署表示,考量猴痘疫苗供应情形,高风险性行为者先打1剂疫苗,提高涵盖率为优先考量,第二剂疫苗会视供应情形提供。

罗一钧指出,另针对与指标个案有高暴露风险密切接触者,以「皮下注射」接种作为暴露后预防,本次专家会议也决议放宽天数,从原本建议的「4天内」延长为「14天内」,但仍建议在4天内尽速接种,预防效果较好。

抗病毒药物方面,罗一钧说明,本次专家会议决议新增使用对象,除重症患者外,增列严重免疫不全者(包含感染爱滋病毒且CD4<200 cells /mm3,白血病、淋巴瘤、全身性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儿童族群(特别是1岁以下的婴儿)、怀孕及哺乳妇女,如罹患猴痘,皆可使用抗病毒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