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0億元振興券追加預算過關 最快9月縣民每人發3千

花莲县议会今天进行第20届第10次临时会二三读会。记者王燕华/摄影

花莲北上铁公路因地震、强台,4月至今多次中断,重创观光,花莲县府估算到年底为止,观光业损失至少150亿元,编列10亿元发「促进经济振兴券」,将普发县民每人3000元,追加预算案今天上午在县议会临时会无异议二读通过,最快下午完成三读。县府表示,预算案通过后就会展开印制工作,最快9月中下旬发放,年底前可在花莲县内店家流通,促进内需。

县府观光处长张志翔说,参考中央及金门县政府过去经验,编列10亿元预算发放振兴券,对象为今年4月3日前设籍花莲的县民。待议会三读通过后,将委请中央印制厂印制,预计面额分为500元4张、200元5张,一份共9张,价值3000元。

张志翔表示,印制振兴券需要35到40天,若来得及9月可以发放,流通期限到年底,振兴券等同现金但不能找零,可在县内有商业登记、税籍店家使用。

至于发放方式,他说,规画发放时间为1周,前两天比照选务系统设置多个发票所供民众领取,若在外地工作等原因无法在这两天领取,后5天可就近到乡镇市公所领取,同个户籍可以代领。

张志翔表示,去年观光署统计花莲全年旅宿业产值76亿元,平均一季19亿元,地震发生在4月,之后县内观光持续低迷,从4月到年底,三季的旅宿产值几乎都没有,换算旅宿损失57亿,再以旅宿业占旅游总支出37%计算,花莲到年底前,因地震造成观光损失至少150亿元。

振兴券追加预算案送入此次县议会临时会审议,日前一读会时获得多数议员支持,部分议员针对发放对象、使用方式等提出建议;今天上午二读时则没有议员发言,最快下午进入三读程序,因三读仅做文字修正,不影响实质内容,全案等同通过。

不过,在审议其他振兴观光追加预算案时,县议员胡仁顺提出附带决议,要求观光处在下次临时会时针对震后整体观光振兴的提升计划到议会做专案报告,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