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罢免案「查水表」争议 议员批民政处长嚣张
花莲罢免案爆「查水表」,县议员杨华美(左)、张美慧(右)出示相关截图,直指民政处长明良臻介入。(王志伟摄)
议员出示,中选会请花莲县选委会查覆「查水表」事件经过,内容清楚写民政处长明良臻对到访调查的公务员大声喝斥。(县议员杨华美、张美慧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花莲立委罢免案,有花莲民众爆出户政人员到家中「查水表」,引发热议,县议员杨华美、张美慧续追,今打脸民政处长明良臻否认指示说词,且事后中选会请花莲县选委会查覆事件经过,竟遭明良臻大声喝斥,议员痛批明嚣张跋扈,因全案涉选罢法,已将资料送检调侦办;明回应本着行政机关协调协助让行政作业更顺畅,对于议员指控都表「尊重」。
「查水表」案发生在本月5日,花莲户政人员到民宅住处查核签署人身份资料。中选会已告知行为违法,要求花莲选委会提交事件检讨说明报告,花莲县议会亦于上周21日临时会要求县府说明。县府民政处长明良臻在议会说绝对没有要求同仁登门查对,同仁都符合保密原则,民政处没做相关指示,还建议中选会未来透过举办教育训练、法规常识等课程,让基层人员执行选务作业时有依据可循。
无党籍县议员杨华美表示,为维护个资及罢免权利,对提议连署作法皆有详细规范。选罢法第79条规范,查询提议人姓名、身分证及地址是否正确等,由选委会函请户政机关依据户籍登记资料查对,用户政机关电脑输入确认资料正确与否即可;若是确认提议人签名盖章是不是本人,才需由选委会寄发查询单,主体也不会是户政单位。
杨华美强调,无论要查哪一种,都不会有派员亲访的情事发生;而户政机关也不会主动查询,而是被动帮忙选委会,全台湾有数十件罢免案正在进行,同样的程序、同样的查对时间,别的县市都能依法寄出查询单,为什么花莲做不到?
民进党籍议员张美慧出示明良臻在「民政处主管帮」line群组提醒「各位查对资料时务必不要单身」,授意基层公务员违法出外访查,隔日明良臻又收回该讯息。甚至在议会说「我绝对没有要求同仁登门查对,同仁都符合保密原则,民政处绝对没有做相关指示」,意图将责任推给基层公务员。
杨华美说,中选会要求选委会查覆「查水表」调查报告,本月7日花莲选委会公务员拜访明良臻了解事发经过,竟遭明良臻大声喝斥,明良臻嚣张跋扈,拒绝配合厘清事情,相当过份。
张美慧、杨华美要求县府勿滥用行政资源对县民「查水表」,更别压迫公务人员做违法犯罪的事,呼吁公务人员严守行政中立,依照公务人员保障法,主管的指令如果违反刑法,公务人员没有服从的义务。
对于议员相关指控,明良臻回应,此事件经过均依法请各机关秉持行政程序法的精神,做相关的公文往来,在行政上更顺畅,让大家一起来完成,有关议员出示赖群组截图,他认为公务人员执法本来就是凭着行政程序法与公务人员服务法查证核实,如碰到安全顾虑,请同仁注意自身安全,这是非常重要。至于对公务员访查大声喝斥,他不清楚「喝斥」公务员的定义内容是什么?也不知道所谓的喝斥是指什么。
明良臻对于全案涉及选罢法移送检调,他回应「我没有意见,没特别的看法」、「我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