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光复乡发出第一份全族语公文书 族人感觉很亲切
▲花莲县光复乡公所发出第一份的阿美族「全族语公文书」。(图/花莲县政府提供)
花莲县光复乡公所日前发出第一份的阿美族「全族语公文书」,用来通知光复乡原住民保留地权利人,参加领取权利证书,让收到公文的族人都相当认同;而推动「原住民族语言发展法」的立委郑天财欣慰指出,这份阿美语公文是政策落实的首例。
「这样的族语公文很好,这样族人才会看得懂公文。」部落的老人家说,以前收到公文都还要亲自跑到乡公所问公文内容,现在一看就懂。还有乡民说,收到时以为是英文的,结果念一下,发现是罗马拼音,感觉很亲切。
为了书写族语内容及格式,光复乡公所行原课也花了很多时间准备。光复乡公所行原课长徐秀珍说,邀请族语老师、头目共同研究,公文书写的内容,要怎么拚,要怎么写。
光复乡公所自6月底迄今已经发出3分公文,包括原住民保留地权利人领取权利证书通知书、丰年祭活动开会通知书、原住民部落事务组长及妇女干部联席会报等。
徐秀珍说,由于光复乡大部分部落是阿美族,信仰也多是天主教,许多教堂的圣歌也都是以罗马拼音,对于老人家来说,罗马拼音的公文在阅读上并无障碍;年轻人也可以透过中文、族语对照,了解公文内容。
上月14日经总统公布的《原住民语言发展法》规定:在原住民族地区的政府机关等公文应用族语书写,全台有15个乡镇区公所将试行将各种公文书转译成以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的公文,使用的语言分别为阿美语、泰雅语、排湾语、布农语、太鲁阁语、鲁凯语、赛夏语及拉阿鲁哇语。花莲县则有吉安、瑞穗及光复乡为试办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