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山老鼠帶親戚盜採10萬元牛樟芝 辯稱自用仍送辦
花莲陈姓男子带着亲戚,日前到卓溪乡国有林班地盗采牛樟芝等林产物,全案依法送办。图/林保署花莲分署提供
卓溪乡国有林班地位处偏远,常发生民众盗采牛樟芝等森林副产物,林保署花莲分署玉里工作站与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加强查缉。警方在10日接获情资,发现有不明人士形迹可疑在林班地进进出出,随即展开埋伏。
在14日下午,警方在林班地产业道路盘查3名陈姓男子,分别为45岁、56岁及60岁,在身上搜出1112公克牛樟芝、12公克金线莲,及手电筒、头灯、凿刀等犯案工具。
警方调查,3名陈姓男子为玉里镇民,互为亲戚关系,供称采集牛樟芝与金线莲主要为自用,不过警方不采信,仍依违反森林法50条第1项及52条第1项第4款,移送侦办;其中45岁陈男今年5月更因盗采卓溪山区牛樟芝遭逮,目前案子仍在法院审理中,可说是累犯。
警方统计,今年累计破获5起盗采牛樟芝等林产物案件,且查获地都在卓溪乡林班地附近,研判应该都是有人带领其他人入山盗采,已将该区列为查缉重点。
2021年森林法修正案,提高窃取森林主、副产物者裁罚金额,最高为600万元,如窃取贵重木及收受、搬运、寄藏、故买或媒介贵重木赃物者,依情节加重处罚其刑至2分之1,最高为2000万元以下罚金;为促进民众举发窃取森林主副产物案件,举报奖金提高至最高500万元。
花莲陈姓男子带着亲戚,日前到卓溪乡国有林班地盗采牛樟芝等林产物,遭查获1112克牛樟芝及12克金线莲,市值逾10万元,依法送办。图/林保署花莲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