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隆案达共识分两阶段 自救会:政府跳票工人就跳轨道

劳动部长陈雄文举行华隆离退员工议案协商会议,与华隆自救会达成共识将分阶段受偿且有分配上限。(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部长陈雄文率领劳动关系司等相关人员,与华隆自救会首次开会讨论,该会议也达成共识,将分两阶段受偿,包括支付华隆工人八成债权,并设下受偿金额不超过300万为限,剩余欠额等到未来头份二厂分配时,再以相同模式补足,第一阶段估过年后工才能真正拿到款项,因此自救会今日开记者会强调「政府跳票工人就跳轨道」。

陈雄文表示,同意劳工债权不打折,分两阶段受偿,先从大园银行团捐赠予劳动部的4.2亿元分配,下次再从头份二厂分配。同时,1058位离退员工优先分配法定债权,包括资遣费退休金一视同仁分配80%。

陈雄文进一步说,但此次也有加入限制,若分配金额超过三百万的话,也将无法分配到,主要是为了优先照顾弱势劳工。此外,最后分配后款项会剩下三千多万,将支付予自救会一笔行政作业费,一人两万共630万元

华隆自救会会长李翠明则强调,此次与劳动部达成真正的协议,主要是部长陈雄文在协商的过程当中,也承认苦劳没有拿到退休金等资遣费是政府的疏失督导不周。而对于先前自救会立场皆保持仅会中300多人100%受偿,她也说,体谅整体1058人大家都是老同事,因此也进行妥协,但由于若分配到300万元以上的也算规资方,因此设定上限也是自救会愿意接受协商共识的原因之一。

但李翠明也指出,由于此次协商后,劳工真正取得分配款项恐将到过年后,因次未来仍与银行团、劳动部等再次开会讨论,自救会将提出真正的撤告时间,因为在没有拿到款项前仍没有任何的保障,也因此自救会召开记者会对外喊话,「若政府跳票,工人就跳轨道」。

劳动部26日召开「华隆离退员工争议案协商会议」,邀集华隆自救会代表包括会长李翠明等9位出席,由部长陈雄文亲自主持,会中针对华隆大园厂债权金融机构捐赠款之分配方式,达成「劳工债权不打折、分二阶段处理」之共识。

华隆公司所积欠1058位离退劳工合计新台币7.8亿元之退休金及资遣费,经该部会同金管会财政部单位,协调该公司大园厂分配案之15家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于受偿金额中提拨约4.2亿元,捐赠给该部,以作为第一阶段妥处本案之财源

劳动部表示,华隆公司尚有头份二分厂资产,离退劳工遭积欠之退休金或资遣费,于本次大园厂债权金融机构捐赠之款项后仍有不足部分,未来于劳动基准法第28条顺利修正后,将可依修正后之规定处理;或循本次大园厂模式获得妥善之解决。该部经多次与华隆自救会协商,终于(今)日克服种种疑难后,达成「劳工债权不打折、分二阶段处理」之共识;对于非自救会成员权益,亦以「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之原则处理。

双方协商所获致之共识及原则,包括本次分配之劳工债权,以华隆公司所积欠之法定退休金或资遣费之数额范围,并以该金额80%为分配上限;另基于弱势、基层劳工生活需求之迫切性,上开金额加计以往已自华隆公司受偿之金额,如已达新台币(以下同)300万元者,则以300万元为上限。

考量自救会成员长年奔波争取同仁权益之付出,上开分配后尚剩余之3000余万元,除提拨部分金额作为补贴自救会之行政费用外,对于部分自救会成员无法依上开原则获得分配或分配金额较低者,得优先分配之。

陈雄文也说,本案得获致如上之成果,除感谢本案所涉之兆丰银行、全球人寿公司等15家金融构构基于照扶弱势,善尽企业社会责任所为之善举外;亦感谢金管会、财政部等单位之大力协助及关心本案之人士团体长期无私之付出,希望华隆离退劳工自此即能回复平静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