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遭企業家二代K小姐指控拍泳裝照涉性侵 罪嫌不足今獲不起訴

艺人黄子佼于去年被控涉犯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罪,之后「K小姐」再指控,2006年间曾遭黄拍摄艺术照及性侵,涉犯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检署今侦结,因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北检于今年4月3日侦结黄子佼涉嫌强制猥亵案件后,引发关注。网红「Zofia」于同月7日在脸书贴文,一名自称企业家二代的「K小姐」指控,2006年间,黄子佼曾替她拍摄泳衣照,拍摄过程发生疑遭性侵,希望黄子佼向她道歉。黄子佼则未予以回应。

妇幼队向报北检指挥,北检于4月间分案侦办,检方分他字案侦办,案由为妨害性自主。

检方于今年7月2日传唤黄子佼,但他临时透过律师向检方请假,同月5日上午检察官再次传唤黄子佼到庭,侦讯约1小时10分,讯后请回。

检方侦办,勘验另案扣押黄子佼的随身碟,未发现符合K小姐所述情境的可疑影像。此外,证人证述K小姐转述的情节与K小姐指诉情节,尚未能一致。

检方指出,K小姐指诉情节,难认全无瑕疵,尚乏积极证据佐证告诉人指诉之凭信性已达足以提起公诉之程度,今将黄处分不起诉。

艺人黄子佼(中)。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