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邮索书掌握劳资争议解方 李永然律师率团队捍卫劳权

李永然律师率领团队共同执笔,编印成《劳动事件处理实务法律手册》,欢迎回邮索取。(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王淑君/综合报导

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萧条,使得公司倒闭、员工遭资遣等劳资争议事件时有所闻,劳资官司更是经常跃上新闻版面。当劳资产生争议,劳工首先需要面对的,便是个人权益如何维护?家庭生计何以为继?

过去,当劳资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劳资两方存在诸多的不对等,选择和解是多数劳工的选项。在诉讼程序中通常居于弱势的劳工,在相关证据偏向资方,不利举证时,面对的挑战更是困难重重,既要工作,又要上法院劳心劳力旷日费时

鉴于我国劳资争议事件类型日益增多,而劳工多处于经济上弱势、劳资争议须专业、迅速解决,且有赖于当事人自主合意解决纷争及劳资双方代表参与程序等特性,因而于民国(以下同)107年11月9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劳动事件法》并于同年12月5日经总统公布,并自1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此法是目前现行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的特别法,更被劳工团体称做是「最有感的司法改革」。

《劳动事件法》适用的「劳动事件」包括:基于劳工法令、团体协约、工作规则、劳资会议决议、劳动契约、劳动习惯及其他劳动关系所生民事上权利义务的争议;建教生与建教合作机构基于高等中级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建教训练契约及其他建教合作关系所生民事上权利义务的争议;因性别工作平等法之违反、就业歧视、职业灾害工会活动与争议行为、竞业禁止及其他因劳动关系所生的侵权行为争议。而施行前的劳资争议,除非在该法施行日民国109年1月1日前已顺利终结(亦即业已和解、调解或判决确定),否则均适用《劳动事件法》。

因《劳动事件法》影响劳资双方权益甚钜,民众却一知半解,因此,李永然律师率领永然联合法律所律师团队共同执笔,编印成《劳动事件处理实务法律手册》手册。本手册从认识《劳动事件法》谈起,详述劳资双方对《劳动事件法》之调解程序的认识、如何运用调解的法律须知、管辖法院如何决定、劳工得委任哪些人担任辅佐人及诉讼代理人裁判费如何计算、《劳资争议处理法》的调解程序为何、运用保全程序的法律须知、外籍劳工如何请求给付薪资、什么是履行的替代补偿、选定工会起诉的法律须知、工会为多数会员利益提起「不作为诉讼」的应注意事项

《劳动事件处理实务法律手册》由永然法律基金会捐印,欲索取者请来函附上11元中型回邮信封(16cm×22cm以上),注明手册名称,寄至「台北市中正罗斯福路二段9号7楼 永然法律基金会收」即可。索取1本回邮11元,索取2本回邮16元,索取3本以上请参考永然文化网站

▼《劳动事件处理实务法律手册》欢迎回邮索书。(图/永然文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