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生子亲子鉴定揭真相 小王辩称不知情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诉前妻小美(化名)与第三者小伟(化名)通奸,导致婚姻破裂并生下一子,构成对其配偶身分法益的侵害。(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控诉前妻小美(化名)与第三者小伟(化名)通奸,导致婚姻破裂并生下一子,构成对其配偶身分法益的侵害。法院判决小伟与小美须共同赔偿阿德10万元精神慰抚金。可上诉。

阿德主张,他与小美于2003年结婚,但小美于2021年突然离家出走,最终在2022年离婚。离婚后,小美竟于婚姻存续期间内,于2022年6月受孕,并于不久后诞下一名男婴。经亲子鉴定确认,该子并非阿德亲生,而是小美与小伟所生。

小美在云林地方法院提起否认推定生父之诉,法院已认定男婴父亲为小伟。阿德据此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认为小美与小伟的行为对其造成重大精神损害,应共同赔偿60万元。

法院审理时查明,小美与小伟早在2007年认识,并于小美婚姻存续期间发生性行为。证据显示,小伟与阿德曾同在一家民宿工作,对阿德与小美的婚姻关系了若指掌。尽管小伟辩称,他当时以为小美已离婚,但法院认为小伟早应知悉真相,却未确认小美是否仍在婚姻中,即与其交往,构成故意侵害。

此外,法院指出,小美明知自身尚在婚姻存续中,仍与小伟交往,对阿德配偶身份法益的侵害更为明显。两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须负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小美与小伟须共同赔偿阿德1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