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詐騙案吸金逾25億元 金融科技專家:不符合P2P平台定義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讨论P2P借贷平台相关议题。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苏健忠摄影

国内爆发imB诈骗案,吸金逾25亿元、上千人受害,写下我国第一起大型P2P借贷平台倒闭案例;但金融科技专家认为,imB其实属「债权买卖平台」,不符合国际上对P2P为「纯粹中介借贷双方平台」的定义,目前这类假P2P之名、行债权买卖平台之实的业者仍多,难保imB诈骗案件未来不会重演。

长期关注国内金融科技发展的行政院前院长、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今(2)日表示,P2P或其他金融科技业者,在台湾犹如「新住民」,需要政府的关注,他认为政府应直接进行监管,但不用像传统金融业一样严格,只需适当管理就好。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今天上午举行「金融创新科技平台的起伏人生 - P2P的愼始愼终」研讨会,由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主持,LendBand蕴奇线上执行长黄文玲、中华金融科技产业促进会理事长杨瑞芬、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杨岳平担任与谈人。

杨瑞芬指出,美国存保对P2P借贷定义为,运用线上平台媒合双方完成借贷,平台只赚微薄的手续费,但im.B平台里完全没有借款人、资讯不透明,先前中国大陆爆雷的也是属于这类的「债权买卖平台」,主要是透过借方取得便宜资金,再用高利放出去,但「债权买卖平台」并不符合国际上对P2P平台的定义,P2P平台只赚中介借贷双方的手续费,并不涉及债权的买卖。

目前P2P业者仍属政府「三不管」地带,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以目前的监理机制,难保台湾不会再有下一个im.B事件发生。

杨岳平认为,主管机关在监理方面可以考虑活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进行管理,若能落实,将可解决大部分P2P的问题。

黄文玲表示,台湾金融科技新创业者的风险诸多,例如,投资资金不足风险、品牌和声誉风险、法律和监管风险与客户资讯不足风险等。因台湾创投资金对金融科技新创公司投资意愿及额度不足,新创公司在成长阶段可能遇到资金缺乏的风险。

黄文玲说,经营P2P平台,需冒着卖白粉的风险,却只拿到卖面粉的利润。期待去中心化平台在台湾能在良好管理环境下更加蓬勃发展,让金融科技能更好、更人性化的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