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前學生會長投資娃娃機慘賠 私吞公款判刑6月
国立暨南国际大学方姓前学生会长谎称学生会费68万元遭窃,经学生会追查,方男才坦承因个人因素挪用,并归还款项,但被提告、退学。南投地院近日依业务侵占罪判刑6月,并科罚金8万元;另诬告罪判拘役20日,可上诉。
暨大第17、18届学生会新、旧任交接并清点学生会产时,新任干部发现会费短缺达68万元;方男谎称,放在机车置物箱时遭窃,他还有去报案。但新任学生会不采信其说法,持续追查并提告,方男才坦承挪用公款,因毁坏校誉也遭退学。
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审结该案,判决书指出,方男因投资娃娃机台及运动彩券亏损,贪图快速填补亏损,利用学生会长身分侵占会款68万8540元,造成学生会资金短缺,也导致学生不信任学生会,甚至以诬告掩饰其犯行,误导警察办案方向。
而方男犯后虽归还全数款项,并坦承犯行,且无相关受刑纪录,因此请求宣告缓刑;但法官认为,方男对学生会的质疑避重就轻,即便他已赔偿犯罪所得,该校学生对学生会信任难以重建,他也仍未能获得学生会原谅,因此不予宣告缓刑。
另,方男谎称学生会款遭窃并报案,涉犯未指定犯人诬告罪,而他在未经检察官起诉前即自白,依「刑法」第172条规定可减轻或免除其刑;但因警察已有调阅监视器、采证被告机车等搜证行为,已耗费司法资源,无法免刑,故仅减轻其刑。
南投地院合议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独任进行简式审判程序,将方男依业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并科罚金8万元;又犯未指定犯人诬告罪处拘役20日。如易科罚金、罚金如易服劳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诉。
国立暨南国际大学校门入口。本报资料照
南投司法大厦。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