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放台风假注意「六不」 彰化建议:劳工出勤加给工资
正当一例一休争议稍微缓和之际,台湾碰到今年第1号强烈台风尼伯特,各县市政府7日晚间陆续宣布停班停课,在发布相关防台准备讯息之外,有些县市也不忘提醒指出,若劳工因台风假而未出勤,雇主对劳工不得有旷工、迟到,或事后强迫劳工补工、扣全勤及影响考绩,甚至解雇等种种不利之处分。
彰化县劳工处表示,若雇主因业务性质需要,有使劳工于台风假出勤之必要时,更应给予适当协助,如提供交通工具或津贴等,雇主除当日工资照给外,劳工处建议雇主应本于体恤劳工之立场,加给工资。彰化县劳工处也提醒,遇有台风等天然灾害时,若各地方政府通报停止办公,雇主应尽量避免劳工于台风假出勤;如要求劳工在台风假出勤,万一上下班途中或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雇主仍然必须负起职灾补偿责任。
同时,台中市政府也指出,依据「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规定,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工作所在地经宣布停止办公,劳工因而未出勤;或劳工工作所在地虽未宣布停止办公,但劳工确因台风、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迟到工或未能出勤;或劳工工作所在地虽未宣布停止办公,但其居住地区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经地区,经宣布停止办公,致劳工未出勤等情形,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
台中市劳工局呼吁,事业单位应考量天候状况、劳工安全等因素,不得强迫员工于台风假当日出勤执行职务,尤其是有外送的饮料店、小吃店、大型百货公司及电影院等行业,以维护劳工生命安全,并避免发生职业灾害。尼伯特台风来势汹汹,劳动部表示,如果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劳工可以不出勤,且雇主不得扣发工资。
另一方面,依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劳动部7日也强调,台风天劳工是否出勤,应以「安全」为首要考量。面对台风发生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告各机关停止上班时,劳动部也以「六不」的方式提醒雇主与劳工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一、劳工可以不用出勤。二、雇主不能扣发工资。三、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四、不行强迫劳工补行工作。五、不行扣发全勤奖金。六、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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