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里長巿府陳情罵粗話 嗆「不知我是誰?」被罰3千

基隆市安乐区七贤里长钟尚伦去年12月5日,因与某国中聘雇的游览车司机有行车纠纷,前往基隆市政府教育处陈情反映,要求教育处督导,但钟被控公然谩骂「他妈的」、「白目」、「不知道我是谁吗?」等语,法官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借端滋扰」,罚锾3千元。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去年12月5日下午4时10分,钟尚伦到安乐路二段的安乐区行政大楼8楼教育处办公室,因与某国中聘雇的游览车司机有行车纠纷,前往教育处陈情反映,要求教育局督导。

判决书说,钟尚伦被控在公务机关场所内,公然谩骂「他妈的」、「妈的」、「干」、「白目(台语)」、「不知道我是谁吗?」的方式借端滋扰公众得出入之场所。

法官指出,钟在警询坦承因情绪上来,有骂「他妈的」之类的词汇,与证人在警询证述大致相符,并有监视器光碟佐证,认为他的行为已逾越一般社会大众所容许的合理范围,而扰及该场所安宁秩序。

法官表示,先不论该事件是否属于教育处的业务,钟既身为里长当知道如何反映民情,却于公众得出入的公务机关内,以显然不当的言词谩骂、喧闹不听禁止。

法官说明,所谓「借端滋扰」,即应指行为人有滋扰场所的本意,以言语、行动等方式,藉特定事端扩大发挥,逾越该事端在一般社会大众观念中所容许的合理范围,而扰及场所的安宁秩序,致难以维持或回复者而言。

法官审理表示,钟尚伦所为,已达滋扰该公众得出入场所安宁秩序之程度,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8条第2款,借端滋扰公众得出入场所行为规定论处。

基隆安乐区七贤里长钟尚伦,在教育处公然谩骂「他妈的」, 法官依借端滋扰罚锾3千。记者游明煌/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