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條例三讀過關 內政部對修法結果表示遺憾

内政部长刘世芳。记者曾原信/摄影

立法院9日三读通过《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正式新增五个全国放假日,包括小年夜、教师节(孔子诞辰)、台湾光复节暨金门古宁头大捷纪念日、行宪纪念日及劳动节,并将「原住民族岁时祭仪」假期从1天延长为3天,条例自公布日起实施。内政部对于此修法结果表达遗憾。

内政部表示,原本在委员会审查阶段,已纳入具转型正义、多元平权意涵的重要纪念日,例如3月23日总统直选纪念日、5月19日白色恐怖记忆日、5月24日婚姻平权纪念日等,这些条文反映了台湾民主发展的重要历程与社会价值,具有正面意义,却未纳入最终版本。

内政部回顾整体修法过程指出,因提案版本繁多、意见分歧,历经两次委员会审查,最终仍须在社会共识未完全凝聚下表决通过。虽然条例最终版本未能涵盖所有原先讨论的纪念日,但部会仍肯定立法目的,即透过纪念日与节日的制度化安排,彰显国家发展历史、尊重族群文化、促进多元价值。

内政部也补充,在审查期间曾提供目前各中央主管机关所核定的89个纪念日与节日清单作为参考,盼未来在社会讨论更加成熟之下,能持续推动具历史意涵与多元价值的纪念日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