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银行网络消费贷款广告被指存在夸大、误导

这里是视角志。今天我们说说这个话题。日前,不少济宁的圈友们总能在朋友圈刷到济宁银行发布的微信广告,但是这个广告词里面不仅有错别字,而且还被指涉嫌夸大宣传。

根据朋友圈广告截图显示,济宁">济宁银行贷款广告,这样写到:资金保障额度高至20万...... 缺钱来这,最高可借20万,日利率0.014%起,年华利率低至5.4%.等等!利率低,借款再也不用求人了。上述广告词中含有“最低利率”或者“利率低至”等以特定条件低息误导贷款人的内容,这些广告词明显的属于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贷款者。

看到了吗?截图中“年华利率低至5.4%”,有一个错别字“华”,此处应该是“化学”的“化”。

据了解,出现在朋友圈的广告是济宁银行发布的“济时雨e贷”消费金融产品。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要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即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2020年11月9日,由上海市多个金融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制定的《金融广告发布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公约》指出,贷款类金融广告应当清晰准确展示贷款年化利率,不发布仅含有“最低利率”或者“利率低至”等以特定条件低息误导贷款人的内容,不以“日利率”、“日还款”等与实际执行利率表达方式不一致的方式宣传贷款利息。

此前,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称,某些消费金融公司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欢迎关注视角志并留言评论。(来源:微博视角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