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女带伤躲高雄13天死亡 同居男5万交保

台南女遭家暴躲高雄13天后离奇身亡,前男友经桥检讯问后5万元交保。(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33岁女子10几天前,遭陈姓前男友家暴多处受伤,独自带着10岁女儿逃离台南搬至高雄,8日晚间因身体不适被送医,左营分局获悉被害人遭家暴,先以伤害及家暴案件单一窗口移转台南警方调查,未料被害人9日晚间病情恶化死亡,高雄警方改以伤害致死案件通报台南警方处理,桥头地检署10日传唤陈男到案,检察官讯后谕知5万元交保,1周2次到住所附近派出所报到。

左营分局表示,8日晚间9时55分接获被害女子胞妹报案,指姊姊被打伤送至荣总急诊室,启文派出所员警到荣总处理,女子胞妹表示,姊姊日前在台南住处被前男友打伤,但不清楚状况,须等姊姊清醒后再说,员警于是现场告知权益,并提醒她等姊姊清醒后可至派出所提告。

9日晚被害人家属到派出所报案,表示被害女子凌晨一度清醒,自述5月28日在台南市中西区家中遭43岁陈姓前男友徒手殴打,启文所受理后,通报案发地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并依职权通报家暴中心。被害女子和家人讨论后,唯恐再受害,因此带着10岁大女儿离开住处,搬至左营区和家人暂居。

岂料,女子9日晚10时许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启文所深夜接获荣总通报,随即请家属至派出所制作第2次笔录,并以伤害致死罪通报台南市警局。

南市警五分局表示,9日晚接获伤害通报后,即传唤陈男到案作笔录,后接获女子死亡消息,因死亡地属桥检辖区,检方指示台南警方将案件资料送往桥检后,于昨天下午传唤陈男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