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要求加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1+N”政策体系,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工作。
两项有关生态环境的重要制度文件也有望发布。《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上述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据了解,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是生态环境领域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1”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示范区在推进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的重要举措。上述会议指出,要将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放在引领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中定位思考、谋划推动,大力支持示范区制度创新,共同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不断谱写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引导生态环境部门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会议指出,要立足职责,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帮扶指导。要强化《若干措施》实施保障,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及时解决反映问题,回应关切诉求,强化宣传推广,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民营企业在绿色低碳转型上迈出更大步伐。
上述会议还提出,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加快建立美丽中国建设“1+N”实施体系。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美丽中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充分发挥考核对美丽中国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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