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艇闖淡水 陸前艇長判刑8月
陆籍男子阮芳勇(中)驾快艇跨越台湾海峡直闯淡水河,法院昨依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罪,判他八月徒刑。记者萧雅娟/摄影
移民署表示,阮男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尚未执行完毕,将视司法案件终结情形循既有规范及机制办理。
判决指出,阮芳勇今年六月八日从大陆宁德市三都港,购买船身为玻璃缸体、配备弦外机快艇自驾出港,行经东引周边海域,风浪较大稍作停留后,隔日上午九时许,驶入淡水区外海域,擅自进入台湾地区。
阮男随着淡水河上超过卅艘作业渔船漂流卅五分钟,海巡署第三巡防区误以为是作业渔船「侦获标定」,直到快艇擦撞淡水老街渡船头交通船,阮请船长、船员协助报案,下船说「我是大陆开船过来的,我来投案」,非法入境一个多小时后遭海巡人员逮捕。
阮男称不后悔来台湾,法庭上说来台原因,是为了推翻、破坏中共政权,早年听广播得知台湾可接受大陆起义人士来台,不是故意破坏台湾法律秩序。他声称长期在军队任职,对军事有充分认识,可助台湾对抗中共军事威胁,辩论终结前当庭提出「福建沿海军事部署情资情报」,请法官交给国安局使用。
合议庭审酌,阮男对我国海防有相当了解,未经主管机关许可,自驾快艇横渡台湾西北部海域入境,重大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及政府管理入出国之正确性;阮男坦承犯行,主动请求船员协助报警,依自首减刑,依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罪判处八月徒刑,快艇、GPS接收机船载设备等物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