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店隨身碟被偷音樂聲停了 重裝又被偷…店主報案
苏姓男子会在经营夹娃娃机店内播放音乐,后来接获客人反映没音乐,发现何姓女子站在椅子上,偷走连接音响单价250元的随身碟。重新安装不久,音乐又没了,发现又被何女偷走。法官审理后,依犯2件窃盗罪,判何女应执行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何女今年6月6日上午9时许,在基隆市爱四路夹娃娃机店见店内没有其他人,搬来店内的椅子垫脚,站上椅子后,偷走苏男放在夹娃娃机台上方连接音响的随身碟后,徒步离去开。
苏男当天傍晚经他人反应,得知店内本应有音乐播放,却没有音乐声音,前往夹娃娃机店确认后,调阅店内监视器录影画面,发现音响USB插座上用来播放音乐随身碟被1名女子偷走报案。
苏男重新安装随身碟在店内播放音乐,但在今年6月11日上午10时许例行巡视时,发现店内又未播放音乐,查看店内监视器录影画面,发现在半个多小时前,同1名女子又趁店内没人时,踩在椅子上偷走随身碟。
基隆警一分局接获报案后,查出30多岁何女身分,通知到案说明后函法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讯时,何女坦承二度偷走随身碟,加上苏男证述情节、夹娃机店与骑楼监视录影画面等事证,认定何女犯行。
何女向检察官说,已汇款赔偿苏男550元,但苏男表示并未收到任何赔偿,也未曾告知何女他的银行帐户,认定何女未付赔偿金,向基隆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酌何男窃取他人财物,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及他人财产安全应予责难。考量坦承犯行、犯罪动机、手段、窃得财物价值及生活情状,2罪各处拘役20日,应执行拘役30日,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何姓女子两度前往夹娃娃机店偷走连接音响的随身碟,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依犯2件窃盗罪,判何女应执行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3万元。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