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县警强化宣导执法力道 呼吁骑机车要戴安全帽
▲▼ 骑机车戴妥安全帽保命 嘉县警强化宣导与执法 保障行车安全 。(图/嘉义县警局提供)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依据交通部统计,未戴安全帽发生交通事故的致死率是有正确配戴者的8.63倍,足见未戴安全帽与交通事故伤亡有显著的关系。嘉义县警察局表示,道路交通事故无法完全避免,用路人应遵守相关之安全规定以降低因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后所造成之伤亡程度,而安全帽及安全带即是最重要的保命方法。
嘉义县警察局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88条第2项,安全帽应选择经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检验合格,并于帽体贴有商品检验标识。另帽体及相关配件必须齐全,并无毁损、松脱或变更之情事。此外,配戴时安全帽应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确,于腭下系紧扣环,安全帽并应适合头形,稳固戴在头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动,且不可遮蔽视线。骑乘机车配戴单车用安全帽、工地帽、斗笠或扣环未(紧)扣等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嘉义县警察局指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第6项规定,机车驾驶人或附载座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者,处驾驶人新台币500元罚锾;第73条第4项规定,微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者,处驾驶人新台币300元罚锾;另第33条第3项及第92条第7项第6款规定,汽缸排气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机车行驶快速或高速公路,驾驶人及附载座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者,均分别加重处罚驾驶人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或新台币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
未戴安全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易因头部重创造成严重伤亡,呼吁驾驶朋友骑乘机车不要贪图一时方便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只要「戴上」,更要「戴正确、戴稳妥」,系紧帽带,避免人倒地时安全帽脱离头部丧失保护作用,流汗总比流血好,快乐出门平安回家最重要。企盼大众均能建立正确配戴安全帽、养成上车系上安全带的好习惯,除可保命之外,更可避免遭警方开单受罚。
警方交通执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要借由执法促使用路人养成「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带」之正确观念及习惯。为防制交通事故伤亡发生,保障用路人行车安全,嘉县警方8月起将强化「执法面」及「宣导面」作为,除执法取缔外,并将走入社区宣导民众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