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移工遭堆高機擠壓身亡 雙方和解業者緩起訴
嘉义县肉品加工业者王姓男子去年8月间不仅让未经训练的移工操作堆高机,还造成斜坡上堆高机向后滑行夹死另1名越籍移工工安事件,嘉检侦结,因双方和解,业者缓起诉。
检警表示,位于嘉义县大林镇明华里中正路1处肉品加工工厂雇用多名移工,其中1名移工去年8月19日上午将堆高机暂停在厂内1处斜坡上,拉下手煞车后下车搬运货物,堆高机并未熄火。
厂内1名越籍移工武姓男子(37岁)当时想到外面抽烟休息,发现斜坡上堆高机未熄火且大灯亮着,即上前关闭引擎电源,不料,堆高机瞬间往后滑行,武男想要以右手拉住滑动中的堆高机,反而被拖拉撞击厂区钢柱后再遭堆高机夹挤于钢柱间受伤,紧急送医急救,因伤重不治。
嘉义地检署的缓起诉书指出,肉品加工厂王姓业者让未经特殊作业安全教育训练的移工操作堆高机,且未按照标准流程操作,包括禁止停放有滑落危险之虞的斜坡、驾驶离开堆高机须要熄火等,业者涉及过失致死罪嫌,且应依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并科罚金。
检方考量王姓业者坦承犯行,且已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家属并表达不予追究,因此认为以缓起诉适当;缓起诉期间为1年,须向公库支付缓起诉处分金新台币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