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男躲加拿大逃兵役4年!法官念有悔意判4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嘉义一名郭姓男子为了不当兵,刻意滞留于加拿大。图与本文无关。(示意图/记者林名扬翻摄)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嘉义一名郭姓男子为了逃避征兵,以国外就学的名义出境后,滞留加拿大未归,被检方依违反妨害兵役治罪起诉。对此,嘉义地院认为,郭男坦承犯行有悔意,因此判其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另需向公库缴纳3万元、服80小时的义务劳务及参加法治教育2次。
判决书指出,郭男为1995出生的男子,明知应该服兵役,却在2014年到加拿大读大学,且于2019年12月31日意图避免征兵处理,因故届期未归。
区公所2023年9月7日寄函通知,郭男应该在2023年12月12日返国接受征兵处理,但郭父仅告知郭男,后续仍没有下文,直到检方起诉时郭男都未回台。
郭父证称,收到催告公文后就马上使用微信、LINE儿子,但对方说已在加拿大与陆籍女子结婚并定居,当时要处理入境的事才无法立刻返台。
此案2024年9月19日开庭,法官认为,郭男在庭讯时坦承犯行,尚有悛悔之念,考量郭二、三专肄业之教育程度,且目前待业、家庭经济状况勉持、没有前科及素行尚佳,考量郭的目的是在加拿大结婚且生活,才滞留未归而逃避兵役,因此认为侦、审程序暨科刑教训后,应能知所警惕,信无再犯的疑虑,因此依违反妨害兵役治罪判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可易科罚金、上诉。
法官表示,郭男所受宣告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因此依刑法第74条第1项第1款之规定,宣告缓刑2年,以启自新,并命郭男于缓刑期间内警惕;另外,判决后1年内向公库支付3万元、18个月内向检察官指定的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80小时之义务劳务,并应参加法治教育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