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要「再偵查」柯文哲 延押庭10月31日下午開庭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弊案认有「再侦查」必要,今天对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声请延长羁押禁见;台北地院已排出庭期,柯文哲在10月31日下午2点开庭,彭振声则在10月28日下午2点开庭。

依台北地院规画,10月29日先准予柯文哲的辩护团队阅卷,10月31日下午2点再自台北看守所提解柯文哲出庭应讯、答辩。

至于彭振声部分,法官10月28日上午9点先会提解彭出庭开限制阅卷庭,彭在与律师确认限阅的范围、方式后,下午2点再开羁押讯问庭,如果阅卷可提早结束,也不排除上午直接开庭。

按照台北地院的分案规则,审查柯文哲是否延押的人是法官吕政烨,审查彭是否延押的法官是朱家毅。

检方今天上午同步对柯文哲、彭振声声请延长羁押。检方认为,柯文哲分别于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月1日、16日提讯,其中10月1日柯拒绝出庭,柯所涉贪污违背职务收贿、图利罪,依搜索后调查事证,柯有勾串共犯或证人的「事实」。

检方认为,案件关系人柯文哲的前随行秘书「橘子」、许芷瑜,目前仍滞留境外,加上有相关证人尚未到案说明,柯虽已卸任台北市长,仍具一定的实质影响力,若未予延长羁押,恐使案情隐晦不明的危险升高,难以有效追诉。

至于彭振声部分,检方则认为,彭振声9月1日裁定羁押2月,检方分别于9月3日、4日、10日、12日、20日、25日、10月4日、9日、11日、16日、17日、23日提讯,由彭陈述意见及答辩。

而彭振声所涉贪污图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也有湮灭证据的「事实」,彭振声与共犯间供述不一致,且依目前侦查进度,有证人尚未传唤到庭,证明彭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若未延长羁押彭,也无法有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