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失能 陈宗彦案致命一击

(图/本报系资料照)

最近立法院通过国会改革法案,却被总统、行政院、民进党立院党团、监察院联手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可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宪法诉讼案,由此可知台湾面临史无前例的宪政失序状态。

立院多数通过之法案,行政院可经由总统覆议核可退回再表决,表决失败,无视于《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行政院应即接受,还借此打宪法诉讼,以司法解决政治问题,宪法法庭也用前所未见的速度立即作暂时处分裁定,再再令人怵目惊心。

在这场混战中,并无权利受损的一方,有权利即有救济,所以这毋宁说是机关权力的保卫战,让百姓看得眼花撩乱。反观现在的监察院,在权力保卫战中不遗余力,但无论是该院的调查案件数、纠正案件数、弹劾案件数均比前一届、第五届张博雅时代的监察院大幅减少!原因何在?

民进党长期以来主张要废考监两院,但在此次权力保卫战中却大力主张五权宪法,令人一开眼界。问题在于第六届监委任内发生许多重大争议事件,如口罩案、疫苗案、核食案、臭蛋案等,监委们却一次次悖离社会通念,最近爆发的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案,不过是冰山一角。曾弹劾陈宗彦与黄伟哲未果的林国明监委8月1日辞职,究竟反映出什么讯息?又有多少人关心?当宝剑生锈时,即搁置不用,又不允许立法院行使世界各国国会都享有的调查权,可以想见我们的宪政如何的失序紊乱了!

陈宗彦弹劾案在监察院表决时,仅获2票支持,惨遭败北。公务员喝花酒,在警察体系长年以来的惯例都是立即严办,陈宗彦曾为内政部政次,辖警政署,何以表率?虽行为时系台南市政府时期,但监察院对此案的调查报告具体详尽,大多数监委仍不埋单,弹劾案遭封杀。直至8月15日台南地检署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陈宗彦不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同时建请院方从重量刑,终于让人民看到一丝丝公务界的阳光!

为官居上位者风行草偃,不能正己何能正人?陈宗彦在台南市政府任职期间涉及接受业者性招待并协助关说案,虽然监察院在今年2月以11比2的悬殊比例,未通过弹劾案,但此案在南检15日侦结起诉陈宗彦后,或可依《监察法施行细则》第31条第1项:「调查案件经处理后不成立弹劾案、纠举案或纠正案者,原调查人员、原诉人或利害关系人,均得申请覆查。」以覆查方式行之;或以发现新事证的方式为之。

总之,监察院若要整饬官箴,只有回归专业,政治归零,才有可能力挽狂澜其形象。毕竟陶百川监委会让后人永远怀念,就是因为他的清风傲骨,不是吗?!(作者为第五届监察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