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強制設光電 三案攻防
内政部国土署昨(12)日再度召开研商会,讨论「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具体措施,与会人士透露,此次会议首度触及讨论强制设光电的面积,会中出现三方案攻防,除内政部主张1,000平方公尺以上、环团要求下修至300平方公尺以上,能源署首度松口,提出500平方公尺方案。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案去年三读通过并公布实施,其中新增建筑物新增、增建或改建达一定规模,原则上起造人应设置一定比率的太阳光电,至于「一定规模以上」、「一定比率」等细节,须由内政部、经济部共同订定子法。
根据两部会先前提出的方案,预计针对1,000平方公尺(约300坪)以上的新增改建物,每20方公尺强制装设1kW(瓩)太阳能板,昨天会中也以此版本作为讨论基础。
与会人士透露,一开始会议内容主要在讨论施作太阳能光电的相关工安问题,到会议尾声才开始聚焦讨论加装太阳光电板的设置建筑面积标准,先前国土署都是以1,000平方公尺为原则来研拟草案并讨论,但此次在会中出现态度松动的迹象。
国土署组长高文婷表示,子法预告已进入行政程序,近期预告仍以1,000平方公尺的版本,但预告期间会持续搜集各界意见,若有需要下修,也会进行讨论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