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前副书记张敬华涉受贿案 被提起公诉

江苏省委前副书记张敬华涉受贿案 被提起公诉(图/新京报)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检今公布,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张敬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专案开发、债务催收、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5月31日,中纪委通报张敬华被「双开」,并痛批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共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资料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