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提高至80万元,支持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户调整至80万元/户。支持按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仍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支持房企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旧房可由房企直接购买,也可委托房企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代销,代销完成后购买约定新房。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开展“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制定收购计划、收购房源条件、换房程序等,居民获得资金后用于购买其开发的定向新房。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