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逾3億 43校、1246人受惠
教育部近日公布113学年博士生奖学金补助计划核定情形,共有43校、1246名博士生获得补助,总补助金额为3亿4266万元。联合报系资料照
教育部公布113学年博士生奖学金补助情形,有43校、1246名博士生获补助,总补助金额达新台币3亿4266万元,以台湾大学5572万元最多,合计12校获补助逾千万元。
为鼓励青年攻读博士班,教育部规划自113学年度(今年8月)起推出博士生奖学金,针对博士班一年级至博士班三年级非在职学生,每月由教育部补助2万元、学校及企业共同补助2万元,合计每月4万元;并搭配「加码补助」,由学校订定相关规范,择优加码补助。
教育部近日公布113学年博士生奖学金补助计划核定情形,共有43校、1246名博士生获得补助,总补助金额为3亿4266万元;获补助的43校中,有33校是一般大学、10校是技职校院;如以公私立区别,公立大专有29校、私立大专有14校。
如以个别学校来看,以台湾大学获得5572万元补助最多,其次是成功大学4732万元、清华大学4588万元、阳明交通大学3456万元、中山大学2419万元等,合计12校获得逾千万元补助。
教育部说明,依学校计划审查结果,教育部会择优加码补助经费,学校也可透过校内甄选机制,运用加码补助经费,提高学生奖学金的金额;受领教育部博士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支领「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博士生研究奖学金试办方案」的奖学金,教育部补助的2万元,学校不得对学生增订附有负担的支领条件。
至于学校及企业共同补助的2万元,教育部提到,不得以其他非金钱给付形式折抵(例如减免或折抵设备使用费等),若对学生订附有负担的支领条件,应于校内妥善沟通以形成共识,并循校内程序明文订定相关规范并公告实施,所订负担应与学生专业学习、研究、职涯发展或毕业条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