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交警大队石口中队查处两起酒驾

春运期间,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交口县交警大队石口中队指导员与中队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酒驾查处工作,成功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有力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中队长与指导员在春运开始前,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析研判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与路段,合理调配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织密酒驾查处网。

1月15日,全体民辅警严格按照部署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在辖区康城街道路段检查点例行检查时,一辆晋A*****小型轿车在临近检查区域时突然减速,执勤民警迅速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公安网查询,驾驶人丁某某曾因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该路段民警又发现一辆白色SUV驾驶员张某某在接受民警检查时神情紧张,经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同样构成饮酒驾驶。后经公安网查询,驾驶人张某某也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也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交警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丁某和张某的酒驾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石口中队将继续保持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守护广大人民群众春运期间的出行安全。(交口县交警大队石口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