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执法 违规现象不减

(图/本报系资料照)

当台湾被讥讽为「行人地狱」之后,政府就针对这样的问题大声疾呼希望国人注意,没想到还是发生女童被孕妇撞死的不幸事件,于是各县市纷纷发起反制行动,而台南市警局10日起也全面执行「路口安全大执法」专案。但是光在北区成功路、忠义路口女童车祸现场,短短2个小时即开罚6件汽、机车未礼让行人,甚至专案第一天全市就取缔75件违规,表面上看是成果丰硕,但看在我们眼中却是有更多的感慨。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高雄人更有感触,因为在前年的元宵节在爱河灯会附近就发生酒驾害一家四口家破人亡,于是陈其迈市长就展现强力取缔酒驾的大执法。当时在大多数驾驶害怕被罚的情况下也让问题获得缓解,但是过不久之后,高雄的酒驾问题还是存在。

另外当波兰记者提到高雄的机车骑上人行道的问题,陈其迈市长也是进行交通大执法,那段时间高雄也看到短暂的交通现象好转,但是现在却故态复萌甚至更加的严重,这种的交通大执法「效果」还真让人难以接受。

如今台南发生这种憾事,也看到台南市警局大执法,内心确实是有更多的怀疑,因为不知道这个力道多大?会持续多久?尤其在大执法的期间同一个地点还有这么多的违规案件,显见原本这个路段的违规现象是如何的频繁,那交通执法人员都不知道吗?

所以我们必须检讨的恐怕是「交通大执法」这样的心态,毕竟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被动的行政执行态度,甚至可能是一种害怕舆论或上层压力的刻意反制行为,那么在执行时,「一时」确实会用尽全力,但是恐怕在大执法之后的松懈会造成更多的问题,那就不是我们所乐见。

此外,取缔违规本来就法有明文规范,但是要进行交通大执法时如果没有更具体的SOP或是更积极的取缔动作,那整体的交通大执法又有什么意义呢?尤其这次是有关行人地狱的问题,如果都要靠警察在现场取缔,那当交通大执法一过,警察一退场,民众过马路势必还是要自求多福,那这样的大执法除了短期效果还有其他的意义吗?

个人认为在警力无法立即到位的情况,科技执法的落实是必要的,尤其针对行人过马路大多是重要的路口,这样的配置是应该的。此外提高交通违规的罚则也是势在必行,毕竟治乱世唯有用重典,我们太多的交通罚则根本无法达到警惕的作用,加上太多的违规都不会被取缔,导致民众有着投机的心态。如果无法彻底的改变,只靠交通大执法,最后也将只是一场政治大秀而已,所以还是希望政府可以彻底的面对问题才能真正解决攸关民众生命安全的问题!(作者为正修科技大学通识中心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