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不能放过武则天,武则天的第一个面首-薛怀义,相差40岁

695年,72岁武则天约32岁薛怀义瑶光殿幽会。月色朦胧,看到一个婀娜的身影,薛怀义一把抱住:“亲爱的,想死我了。”女子转过身来,薛怀义大惊:“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太平公主一招手,一群妇人冲了出来,瞬间把他按倒在地。

薛怀义拼命挣扎:“放开我,不然陛下把你们全杀了!”

太平公主不屑地笑了:“你这个卖货郎,陛下不要你了!”

是的,薛怀义原本就是个走街串巷的卖货郎,并且他原来叫韦小寶。

韦小寶每天在街上吆喝,卖他的野货。街坊们围着这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只看他在那里耍杂,并不掏钱买他的东西。

这时,一个姑娘分开众人,脆生生地说:“卖货的,你的东西我全要了。”一双眼睛不住地偷瞄这个俊俏的后生。

韦小寶大喜,跟在姑娘后边,把货送进了千金公主府。然后两人心照不宣,找了个无人处,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两人偷偷相会了好些日子,以致千金公主奇怪,她的婢女怎么老是不见人?

一天,千金公主接到下人来报,匆匆赶到偏僻的草丛,看到两人在那里哼哼唧唧,刚要发怒,就看到了韦小寶那张白净无瑕的脸。

公主改变了主意,把韦小寶带回房中,收为己用。没几天,公主越来越喜欢他了。

但公主想起了武则天,她这段时间失眠烦躁。千金公主曾说要敬献“灵药”,于是把韦小寶这味“活药”带进了皇宫。

尝过滋味,武则天满心欢喜,赏了一大堆金银珠宝给韦小寶。

但韦小寶一个大男人,又不是皇亲国戚,怎么出入皇宫呢?武则天想起当年,自己削发为尼与李治幽会的经历,就让韦小寶出家当了和尚。

接着,让韦小寶当了驸马薛绍的叔叔,并赐新名薛怀义。这样,他就拥有了高贵的身份,出入皇宫也不会遭人非议。

“得道高僧”薛怀义,经常进宫宣讲佛法,借机和武则天幽会,交流心得。

薛怀义在寝宫“讲佛法”,令武则天身心舒畅,恩准他当了白马寺主持。一个街头卖货郎,转眼变成了武则天的面首,连武三思都为他牵马执辔。

仗着武则天的恩宠,薛怀义飘上了天。他骑着白马,在闹市耀武扬威,用马鞭抽打行人,无人敢拦。

他还收了一帮小混混,剃去头发,组建“和尚侍卫队”。这帮人整天惹是生非,强抢民女,打劫商店,无恶不作。

巡逻的士兵也不敢管他们,老百姓看到他们只好远远地躲开。

后来,御史冯思勖把这帮无赖抓进了监狱,薛怀义就指使手下把冯思勖打个半死。

也有能治薛怀义的人。一天,薛怀义半路遇见左相苏良嗣,耻高气昂地要左相让路。苏良嗣大怒,命手下把薛怀义按倒,噼里啪啦打了一顿。

薛怀义跑到武则天跟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告状,但武则天没有帮他:“你走北门呀,不要去南衙冲撞宰相。”

为了讨好武则天,薛怀义从《大云经》里找到证据,说武则天是弥勒佛降生,应为天子。武则天大喜,任命他为辅国大将军。

688年,武则天下令修建明堂,让薛怀义监工。薛怀义征调几万工匠,耗费无数钱财,建成了明堂。屋顶上有一只金鳳凰,熠熠闪光,就像武则天君临天下。

薛怀义又在明堂旁边,建造了更高的天堂,里面安放一座巨大的佛像,为武则天祈祷太平昌盛。

武则天更开心了,甚至让他挂帅出征突厥。薛怀义运气超爆,敌人还没打就跑得无影无踪。这下薛怀义更加耻高气昂了。

但他的倒霉事很快就来了,武则天有了一个新男宠。御医沈南璆给武则天看病,一来二去,两人好上了。

一天,薛怀义来找武则天,侍女拦住他:“陛下很忙,没空见你。”薛怀义推开侍女,闯进了寝宫,却见沈南璆躺在那里,两人正在交流。

薛怀义气得发疯了,咆哮着冲出了大明宫。他发誓一定要报复武则天。晚上,薛怀义喝得酩酊大醉,拿着火把,点燃了天堂的佛像。

火光冲天,一直燃烧到天亮。大火把天堂完全烧毁了,旁边的明堂也在火光中轰然倒塌,象征武则天威权的金鳳凰,被烧得面目全非。

武则天气得咬牙切齿,真想一口咬死他。但她又不能公开处死薛怀义,传出去他是吃醋放火,那就笑死天下人了。

武则天下令,明堂失火,是工匠不小心弄的。她还要重建明堂,并且要薛怀义继续当监工。

薛怀义提心吊胆地等了几天,看到武则天没有惩罚他,得意地说:“陛下舍不得我的。”

过了半个月,侍女来到白马寺,告诉薛怀义晚上去瑶光殿。“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薛怀义赶紧沐浴换衣,屁颠屁颠地赶赴武则天的约会。

月色朦胧,一个婀娜多姿的身影站在那儿,薛怀义一把抱住:“亲爱的,想死我了。”

女子转过身来,薛怀义大惊:“怎么是你?”

太平公主冷笑一声:“怎么不能是我?”接着一招手,一群妇人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薛怀义按倒在地。

薛怀义拼命地挣扎,大声吼道:“放开我,不然陛下把你们全杀了!”

太平公主不屑地说:“别喊了,你这个卖货郎!陛下不要你了!”

这时,一个妇人拿来一根绳索,套在薛怀义脖子上,几个人使劲往后拉,薛怀义挣扎了几下,不动了。这个自以为是的男宠,就这样死了。

武则天知道后松了一口气,往日的温情早已荡然无存,没有一丝印记。谁敢蔑视她的权威,都没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