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低薪 卓揆不要虛晃一招
行政院卓院长日前宣示要解救低薪,其中政府约聘雇人员的月薪应高于最低(基本)工资一点一倍,恐怕只是空口说白话,虚晃一招。
因为公教调薪的黑箱作业,以致公教调薪的幅度在过去二十几年来,不仅远低于基本工资,也低于民间企业薪资成长、物价上涨,形成实质减薪的结果。以委任一职等一级的专任公务员为例,二○○○年时的月薪为最低工资的一点七倍,到今年则是最低工资的一点二三倍,往低薪偏移的方向再明显不过。
如今卓院长终于承认台湾就是低薪社会,并提出具体作法。然而,以卓院长提出的,政府约聘雇员工起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一点一倍为例,今年政府约聘雇员工最低月薪为三○六七三元,是最低工资的一点一二倍,即便明年公教薪资调涨三%、最低工资调涨四点○八%,还是仅高出一点一一倍,显见卓院长所谓的「具体作法」不过就是拿现状说嘴而已,根本没有提高公教人员的薪资。
政府要解救低薪,就必须拿出真心实意带头做起,而关键还是在公教的调薪制度,因为影响的不仅是六十几万军公教,还有广大国营事业及以公教调薪为指标的民间企业。要解决低薪,不但要将公教调薪法制化,还要提高政府受雇者的薪资;既然要求民间企业申请上市柜的薪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一点三倍,政府就要带头做起,将政府受雇者的最低薪资调高为最低工资的一点三倍,同时明定薪资调涨必须跟随着重要民生物价指数,而非仅是就现状虚晃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