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36家上市櫃公司 3月15日前應公告申報年度財報

金管会今天提醒,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及金融保险业的上市柜公司共136家,应在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报2023年度财务报告,其余上市柜公司应在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报。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关于年度财务报告,金管会今天提醒,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及金融保险业的上市柜公司共136家,应在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报2023年度财务报告,其余上市柜公司应在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报。

为提升上市柜公司财务资讯揭露的及时性,金管会依「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持续推动上市柜公司缩短年度财务报告公告申报期限与公告年度自结财务资讯。

金管会今天发布新闻稿,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实收资本额达100亿元及金融保险业的上市柜公司共136家,应在今年3月15日前公告申报2023年度财务报告。金管会提醒,其余上市柜公司应在今年4月1日前完成公告申报。

至于年度自结财务资讯,金管会提醒,实收资本额未达100亿元的上市柜公司共计1681家,应在今年3月15日前完成公告2023年度自结财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