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股东协议转让2.12%股份用于偿还质押债务
(原标题:金科股份股东协议转让2.12%股份用于偿还质押债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金科股份10月16日晚间公告,接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黄红云通知,二者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本息,降低股票质押风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股份转让价款分别偿还其在中信证券和国信证券的质押债务,化解质押风险。
据悉,10月15日,金科控股与彭青、中信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三方协议》,拟转让金科股份股票1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9%;黄红云与彭青、国信证券亦于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金科股份股票1030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3%。二者拟合计转让金科股份股票1130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2%。
公司提示,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科控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由24.89%减少至22.77%。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金科股份表示,本次转让有利于降低公司股东负债规模及质押风险,不会导致其控股地位发生变化。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转让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