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用公积配息 须过五关
14家上市金控财务条件
金控想动用资本公积配现金股利将难如登天。在思考一年后,金管会19日预告金控若要动用法定盈余及资本公积配息,须「过五关」,即配息之后,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仍要逾股本50%,二是维持高资本适足率(如金控要有120%),三是各项提存与准备金符合法定要求,四是双重杠杆比、负债资产比、财务杠杆度低于115%、15%、105%,第五关即金管会保有最后准驳权。
以今年半年报,14家上市金控前四关全被刷掉,法定盈余公积只有富邦金控逾股本50%,甚至有10家低于20%,加上银行局直接明文表示金控是集团风险最终承受者,若任意用公积配发现金股利,将影响风险承担力,致资本适足率下降。
今年股债波动大,金控帐上有大量股债跌价损失,若年底未分配盈余弥补不了净值下的跌价损失,明年再想用公积配息,恐是「不可能的任务」。若明年现金股利再令投资人失望,恐影响股价、股息殖利率,甚至跌出高息ETF基金名单,金融股受冲击极大。
银行局公布动用公积配息四大财务条件,一是资本结构,分配后法定盈余公积须达实收资本额50%,部分金控争取采用公司法25%。但银行局认为,一般上市柜公司用25%,银行若要用公积配息,法定公积要逾股本75%,金控订50%是「合理范围」,调降可能性不大。
二是资本适足率,扣除预发现金股利后须达120%以上,6月底有8家在120%之上;三为财务健全度,金控及子公司最近一次金检及最近一年财报提列备抵损失、备抵呆帐、各项准备提列达法定规定;四为财务结构及杠杆度,金控最近一年第三季双重杠杆比率、负债占资产比率及财务杠杆度不仅要低于同业平均,分别不超过115%、15%、105%。6月底负债资产比有6家在15%以下;至8月底双重杠杆比有7家在115%以下。
针对四大条件没一家过关,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强调,金控财务健全攸关社会大众权益,股利政策应要稳健,且是子公司经营风险最终承受者,应考量公积留存才可维持资本适足及财务结构健全,随意用公积发给股东现金,将影响风险承担能力,也导致资本适足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