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大陆货洗产地 罚锾增10倍

立法院院会3日三读通过贸易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中央社

立法院3日三读通过「贸易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为遏止不肖厂商进口大陆货品改标产地、申请或使用不实的原产地证明书经济部乃提案修法提高罚锾额度,罚锾上限由原本30万元(新台币,下同)大幅提高10倍至300万元。

经济部国贸局表示,这次修法主要是为维护「台湾制造」(MIT)产品国际声誉及我国整体经贸利益,尤其在中美贸易冲突双方互相加征额外关税之际,并增列民众检举产地不实的奖励规定

另外,为保护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提高相关罚金及罚锾额度,以符管理需要。

经济部部长沈荣津在立法院审议该项修法时表示,修法提高贸易法罚则的罚锾额度及增订检举制度,除了吓阻违规,符合管理需要之外,亦可降低国际对台湾「洗产地」的疑虑,维护台湾商誉

经济部呼吁业者勿从事违规行为,并应遵守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规定,以共同维护台湾整体对外贸易利益。

这次修法重点包括明确规范出进口人不得以虚伪不实的方式申请相关贸易许可证明文件,或使用该许可、证明文件。为防杜出进口人产地标示不实行为致外国对我厂商展开调查影响我国整体产业利益及声誉,增订检举奖励规定。

为有效管理及吓阻厂商违法输出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至管制地区情形,提高其刑罚的罚金额度;为有效管理及吓阻厂商违法输出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至非管制地区等情形,并防堵不肖厂商申请及使用不实产证、标示不实产地,或以不正当方法扰乱贸易秩序等违规行为,提高其行政罚的罚锾额度。